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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音像制品是指在制作、出版、复制、发行过程或在销售、出租和放映等环节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音像制品。非法音像制品中大多数是盗版、走私入境或侵
权的音像制品,含有违禁内容的音像制品,还有正规音像出版单位超范围出版的音像制品、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发行的境外音像制品等。

    目前,非法音像制品的制作、包装越来越像正版音像制品,价格也与正版音像制品相差无几,许多消费者花正版的价钱买的是盗版音像制品。随着广大消费者保护
知识产权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的提高,掌握鉴别非法音像制品的基本常识成了一种迫切需要。现在介绍一些鉴别非法音像制品的基本常识供大家参考。

一、非法音像制品的形态和种类

    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对出版、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音像制品实行许可证制度,对进口音像制品实行内容审查制度,如在音像
制品出版、复制和经营活动中违反这些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那么,这些音像制品就是非法音像制品。

    1、音像出版单位包括配合图书出版音像制品的图书出版社,出版文艺类音像制品的音像出版社和出版非文艺类音像制品的专门音像出版社,超出自己出版范围出版
的音像制品是非法音像制品。

    2、音像出版单位中目前有54家有出版进口文艺类音像制品的资格,其他出版单位出版的进口文艺类音像制品是非法音像制品。

    3、用于销售的境外出版的音像制成品只有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有进口资格,其他单位进口销售的海外音像制品成品是非法走私音像制品。

    4、除语言教学类之外的所有引进出版的境外音像节目,都要经过文化部审查批准后才能在境内出版发行,没有经过文化部审查批准的境外音像制品都是非法音像制
品。

    5、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未经文化部批准,不得从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等经营活动,这些单位未经批准发行的音像制品,属于非法音像制
品。

    6、音像复制单位私自加工、销售其他单位委托加工的音像制品或音像复制单位擅自盗制、销售的音像制品是非法音像制品。

    7、境外单位委托加工的音像制品未全部返销,在国内销售、赠送的音像制品是非法音像制品。

    8 、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传播内容的音像制品。

    广大消费者知道,在街头、路边摆摊或流动商贩贩卖的音像制品都是非法音像制品,这些音像制品大都是用塑料袋简易包装的,彩封印刷粗糙,字迹模糊,没有加
贴音像制品防伪标识,比较容易辨别。

    但是,对在大商场、音像专营店等有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营业场所销售的音像制品,消费者往往难以辨别真伪。正版音像制品应该是音像出版单位在自己的出版范围内,合法拥有节目的著作权或得到合法的著作权人授权,海外节目要经过文化部审查批准,经过合法的复制加工后出版发行的音像制品。而许多非法音像
制品却以合法的面目出现在正规音像商店里,欺骗了消费者。这些非法音像制品往往以下面几种形式出现:

    1、伪造根本不存在的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

    2、未署音像出版单位名称或署非音像出版单位名称的音像制品;

    3、盗用国家批准的音像出版单位的名称、版号、引进文号等制作的音像制品;

    4、音像出版单位未经文化部批准引进而出版发行的境外音像制品,没有进口资格的音像出版单位出版发行的境外文艺类音像制品;

    5、使用被撤销的音像出版单位的名称、版号出版发行的音像制品;

    6、加贴伪造、仿冒的音像制品防伪标识的音像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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