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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市(外)[2010]386号
关于同意邀请韩国魔术组合
增加到常州市演出的批复
北京华夏龙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请示己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的韩国魔术组合一行2人,于2010年8月13至14日增加到常州大剧院演出两场。
请严格按照文化部文市函[2010]952号批复要求执行。请于演出日期3日前向演出所在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 文化 增加 演出 批复
抄送:文化部市场司,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税务局,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江苏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0年7月15日印发
初校:顾海军 终校:苏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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