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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市(外)[2010]379号
关于同意邀请菲律宾MIKE乐队来南京
圣克鲁丝餐饮有限公司助兴演出的批复
南京星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公司邀请菲律宾MIKE乐队一行3人(1男2女),于2010年7月13日至2011年元月10日在南京圣克鲁丝餐饮有限公司的圣克鲁丝餐厅助兴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依法纳税,并于演出日期前向演出所在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请演出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附:被批准人员名单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 文化 邀请 演出 批复
抄送:文化部市场司,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税务局,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江苏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0年7月12日印发
初校:傅文田 终校:戴许
附:
被批准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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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姓 名 |
性别 |
护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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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 |
CLARK JHANA LLACUNA |
女 |
SS0150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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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 |
FABRICANTE LANY VALLEJO |
女 |
TT0809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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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 |
GABAS MICHAEL ADVINCULA |
男 |
TT0448292 |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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